甲方(购货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
乙方(供货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产品清单、价格
-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件《订货清单》。
- 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验收、保险、运输、包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 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 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甲方有技术要求的按甲方技术标准的要求执行。
-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且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三、包装要求
- 包装标准:__
- 包装物供应与回收:__
- 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予回收。
四、交货
-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__日前将产品全部交付甲方。
- 交货地点:__
-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全部产品从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运费、保险费、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
- 交货时,乙方须同时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及产品保修单等随附单证。
五、验收及提出异议
- 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保质、保量完成产品的供货。在每批次产品到达合同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代表应对产品包装、外观、规格、数量、随附单证等共同清点,并签字确认。
- 若乙方交付的产品包装、外观、规格、数量、随附单证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视为交付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不合格产品。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更换、补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或者甲方有权直接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
- 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应对产品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随附单证等共同进行最终验收并签署书面验收文件,此验收文件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
- 乙方交货时,甲乙双方应做好交接手续,乙方需提供交付产品的清单,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接收。
六、质保期
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自甲乙双方在《产品最终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之日起__个月。在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免费上门进行更换、维修;如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
七、付款方式
- 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__元。
- 全部产品交付完毕并经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
- 剩余合同结算总价的%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 乙方收款前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乙方应当确保发票真实无误且合法有效,如发票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发货通知要求的期限交货或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 乙方的产品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数量、包装、规格、品牌、质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未按时更换、重新交付的,还应当按照本条第1款的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15日仍未更换、补足或更换、补足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 乙方对其交付产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因产品生产工艺或材料缺陷等原因发生质量故障的,无论产品的保修期是否经过,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乙方应当保证有权销售本合同的所有产品,不会因此侵犯到第三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一切权利也未对产品设置任何负担。因乙方违反本款约定产生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 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 按本合同约定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自甲方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合同解除,乙方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效力。甲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合同之诉。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有),自费运回所交付的全部产品,付清违约金、赔偿金。
-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全部费用。
- 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 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形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双方往来通知的送达地址,当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即视为已经送达。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订货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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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